格隆汇9月11日丨恒达集团控股(03616.HK)宣布,梁锦晖因其他工作安排,已提呈辞任公司秘书;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.05条委任的授权代表("授权代表"); 及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9.05(2)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委任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的代理人("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"),自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。
于梁锦晖辞任后,陈玉颖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、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,自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。
格隆汇9月11日丨恒达集团控股(03616.HK)宣布,梁锦晖因其他工作安排,已提呈辞任公司秘书;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.05条委任的授权代表("授权代表"); 及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9.05(2)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委任代表公司于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的代理人("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"),自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。
于梁锦晖辞任后,陈玉颖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、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,自2026年9月11日起生效。
2026-09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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